邓文卿、郎劲松:新形势下深化中国广播电视体制改革的三个关键

发布时间:2014-10-17浏览次数:1512文章来源:中国广播电视学刊

    在社会主义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60多年中,关于体制的变革一直处于进行时态,特别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的改革成为中国广播电视体制改革的重要篇章,为构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广播电视体制奠定了基础。广播电视体制改革是中国全面改革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一个具有较强特殊性的部分,不仅涉及政治体制改革,也包含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容,同时,由于广播电视具有较强的意识形态载体的性质,涉及到国家文化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等内容。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在新形势下,“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这就为广播电视行业发展以及广播电视体制建立提出了不断改革的要求。执政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其子系统的广播电视体制改革,必须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广播电视制度,推进广播电视管理体系与管理能力的现代化”作为其改革目标。通过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广播电视体制,实现广播电视行业的体制自信、制度自信。

    一、广电体制改革的路径关键:实现渐进式推进向跨越式发展的突破

    在30多年的广播电视体制改革中,广播电视的改革一直采用渐进式模式:在改革中改进,用“增量”倒逼“存量”。

    1978年开始的传媒行业财政制度改革以及1983年第十一届广播电视工作会议上确定的“四级办”制度都极大地推动了中国广播电视行业的发展,对构建中国广播电视体制起到了积极作用。到20世纪90年代,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传媒行业从原来的单一宣传工具被纳入到第三产业的范畴,加速了传媒领域改革的纵深发展,改革的重点从行业生存到业务创新最终进行体制机制创新阶段。由于传媒的经济功能越来越发挥重要作用,为企业和市场的发展提供资讯、广告等多种服务,使其自身的企业化管理程度不断加强,市场扩张能力和经营业绩不断提升,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广电行业体制改革的发端。

    21世纪初,中国的传媒业成为新的“朝阳产业”,特别是在我国现代化社会推进过程中,科技进步、广电覆盖率扩大、电视机普及率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资讯、娱乐需要不断增强,使广播电视行业规模与经济体量的扩张成为传媒业新的“增长极”。广播电视的内容服务、电视网络技术服务扩容增量,带动了广播电视市场化、商业化的快速发展。原有的体制机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的开放度,特别是资源配置的行政化、事业化方式,无法解放生产力,广播电视行业的生产关系调整变得尤其紧迫。

    一个行业或者产业的发展主要依靠两个路径:一是加大投入,既包括资源投入(比如增加广告播量,消耗过多的时间资源,增加频道频率数量等),又包括资金投入、人员投入等;二是提高效率,包括建立新型的生产关系,先进的观念和技术等。对于具有创意价值的电视节目,尤其需要新的体制机制来吸引人才、高效整合各种资源。20世纪末21世纪初,在广电宏观管理方面有所改革,变原有的“四级管理”为“两级管理”;在市场结构方面有所调整,比如网台分离,网络公司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现已有湖南、吉林等省网络公司上市),有线台和无线台合并,减少了同城竞争,这些积极的举措利于广电产业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但一台多频道(频率)形成的内部竞争,以及频道频率只增不减缺少退出机制,带来事业体制内的人员膨胀、效率低下、投入产出不合理的问题。在广电集团化过程中,由于组建事业属性集团的政策要求,使电台电视台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模式、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模式的双重制约下,难以真正创新体制机制,而变通式的各种方式的公司化运作带来电台电视台管理不规范,甚至体制缺陷滋生传媒腐败。

    第二轮的体制改革,应该说实质上主要是运营机制的改革,在体制改革上没有实际突破,相反还带来了一些电台电视台内部的管理混乱,形成很多责权利界定模糊的“灰色地带”。这种事业性质的广电总台(集团)体制模式下,多数以失败告终,2004年底,广电总局叫停该模式的集团化改革。只有江苏广电总台(集团)的“矩阵式”管理模式(内部契约制)较为成功,以事业体制之名实行较为彻底的企业化管理,并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江苏模式的成功,仍值得渐进发展的广电机构借鉴,它在内部管理上的创新,实现了事业体制下的由行政管理主导向业务管理主导和资产绩效管理主导的转变,将事业体制的效率最大化,减少了“大动作”的成本,实现了“小改革”的成功,让体制内的人员有归属感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成就感,用较为彻底的企业化管理,特别是用大量事业体制外的人员“增量”激活了内部的“存量”。

    2009年以来,政策上强调电台电视台合并(在此之前基本完成了地市级的电台电视台合并),政事分开、局台分开、事企分开,公益性与经营性分类管理的改革思路带来新一轮广电体制改革。重组后的上海广播电视台率先实现“一台两制”、对几进几退的制播分离实践为制播“分制”,保证了一台之下的业务分担,体制分化、人员分流,需要创新和提高效率的资源划分在事业体制外,完全市场化、企业化、公司化运作。湖南广电、天津广电等多家广播电视机构均按此模式深化体制改革。在网络整合方面,全国有线电视网整合为一张网的工作还在推进中,困难重重,公司未能按计划挂牌成立。这一轮广电体制改革可以说是第三轮改革,政策的重点在于电台电视台两台合并,进一步将企业化升级为公司化,采取“一台两制”的双轨二元体制,一些事业体制内的资金、人员分流到集团公司体制下,一定程度上触及“存量”改制,有人将这种模式的体制改革形容为“一个大脑两只手”,在统一的管控主体下,一只手是公益性事业机构,一只手是经营性企业集团,分制而不分离,以外带内,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进一步明确了文化管理体制的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要求政府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根据这一要求,目前在广播电视领域内广泛存在的“局台合一”、局台“职责不明”以及广电局直接参与广播电视台正常业务等现象需要进行调整。这种调整从某种角度来讲是在为广播电视媒体的发展松绑,使其减少不必要的行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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