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智:对新闻事实的一种建构主义解读

兼对客观性新闻报道辩正

发布时间:2015-01-06浏览次数:775文章来源:现代传播

摘要:在整个中外新闻实践史中,对客观性报道原则的执守和质疑基本上贯穿始终。人们不断地追问:到底何为新闻事实?新闻事实是被反映的还是被建构的?从现当代哲学和新闻叙事学角度看,新闻事实是被建构的,它是通过话语叙事而被建构起来的“故事”。新闻事实的真实性在于符号真实,可用话语符号之间及其同经验事实之间的双重融贯性为标准来认定被话语建构起来的新闻事实的真实性。这种建构主义解读为客观性新闻报道提供了一种辩正。

二、新闻事实的真实性在于符号真实

其实,人本来就不是直接与(“真实”)世界打交道的,而只能是通过某种媒介(中介)——譬如语言符号(符号媒介)及各种技术手段(技术媒介)——与世界进行间接接触。因而,我们所面对和接触的世界其实“命定地”是一个已经被“选择”“加工”“改造”过的媒介化世界——被叙述的世界(或话语或文本世界)。所谓与世界的“亲密接触”或“零距离接触”是不可能实现的。人类这一生存的真相其实早已被柏拉图的洞穴隐喻(洞壁影像隐喻)和李普曼的“脑海图景”之说所揭示。不过,人类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对世界真实性的追问和寻求———我的生存世界是否真实(实在)?如果真实,何为真实?又是靠什么来保证我们关于世界的信念(观念)、思想和知识确实指向、指涉世界而保持与世界的联系,并为世界所证成(证明为真)?换而言之,其真理性、真实性的依据在哪里?对日常生活中的人来说,世界由各种历史的、当下的事实所构成。在一个信息化的社会中,人们对生存世界真实性的诉求突出体现在对作为或行将成为“历史”事实(广义上的,包含现存、当下的事实)基本构成要素的新闻事实的真实性要求上。实际上,自新闻诞生以来,新闻事实始终被人们认定为最“真实(实在)”的事实——真实性(“真理性”)理所当然是新闻事实的本质属性,是新闻事实(“故事”)区别于文学故事的根本特征。

基于新闻事实是由新闻话语叙事所构建的,人们对新闻事实之真实性的诉求要落实到对新闻叙事的可靠性诉求之上。人们之所以对新闻叙事持有可靠性的诉求,是因为新闻叙事本来就不同于文学叙事,它不事“故事”的“创造”(虚构),但求所述“故事”的真实、实在。同时,这根源于人们制造和阅/听新闻的动机———人们为何需要新闻。无论是新闻的叙述者还是阅/听众,都希望通过新闻叙事及其“故事”(事实)来获得一种与外界(即外在于自身直接经验世界的世界)相联、同在、同行的世界通感(commonality,包括在场感、亲历感和参与感)及人类共同体感(commonalty)。如有言:“我们阅读新闻,是透过新闻叙事来确认自己与社会之间具有某种心理或文化上的关联。新闻叙事的功能可能就在于满足大众某种心理需求,或是帮助大众完成某种社会心灵仪式。”

那么,到底何为真实的新闻事实即新闻话语所叙述的“故事”呢?其真实性的标准何在?作为语言符号(包括图像和声音)操作的结果,新闻事实的真实性就在于符号的真实性———“符号真实”。所谓“符号真实”,首先就是指话语符号之间能有效推论关联而相互融贯,而不在于话语符号是否表象(反映)了所谓的“客观事实(世界)”而与之相符合———因为这样的“客观事实”是不存在的;即便存在,也无从知晓话语符号是否与之相符。因此,只能以话语符号系统内在的自我融贯性(selfcoherence)为标准来认定被话语建构起来的新闻事实的真实性。作为读者、听众或观众,新闻受众通过阅听新闻(文本)所获得的通常就是符号真实。因为对受众而言,新闻事实的真实性都是从语言符号中读解出来的,因而往往把报道(叙述)新闻事实的语言符号的真实当做新闻事实本身的真实:“人们通过新闻确立为事实的东西,往往是因为它们被记者以符号叙事的方式报道出来,一般人往往是根据语言的形态及它出现的位置来判断报道的究竟是事实、意见或纯属虚构,并不具备分辨‘事实’和‘事实语言’的能力。”

那么,到底靠什么来保证新闻事实的符号真实性呢?就新闻叙事而言,符号真实表现为由新闻话语所构成的命题之间相互蕴含而不相矛盾,它完全是由新闻叙事技巧所达到的。这种符号真实的真实度取决于新闻叙事的修辞机制和逻辑严密的程度。譬如零度修辞手法,以相对隐蔽的、中性的白描方式叙述有关事实的片段、场景、细节和言语,从而避免所谓“浪漫的真实”。尽管新闻报道中的话语机制无法直接指称某些事情是否为真或是否为事实,但却会籍由修辞技巧,具体而微地描绘场景中的一举一动,或是借助文法、篇章和时体结构及逻辑推理的力量,便可制造和加强新闻事实的真实(实在)感。

由此可见,上述意义上的符号真实虽然只是诉诸于新闻话语自身的完善性或完备性,但它绝不仅仅是一种形式(逻辑)上的真实,因为它同时也一定程度地制造出内容、实质上的真实。不过,这种被制造出来的真实还能让新闻事实具有充足的合理性,不足以让其在理性上完全被人所接受。新闻事实的充足合理性(即理性上的可接受性)还要由另一重意义上的符号真实来保障,那就是:话语符号与经验事实之间的融贯。事实毕竟是关于世界的事实,无涉于世界的新闻事实是不存在的,也是不可想象的。尽管新闻事实不是对外在世界的反映,而是被话语符号建构起来的,但(经验)世界并没有从新闻世界的视野中完全消失,新闻事实并未彻底放弃对于世界的指涉(指向)。这就意味着,新闻叙事并不能完全摆脱来自人活在其中的经验世界的制约,不受话语符号“之外”的要素——经验世界——所制约的新闻事实只能是一种臆想或呓语。因此,新闻事实必须被拿来同经验事实及其所构成的经验世界相比照才能确立其真实性。新闻事实的符号真实就表现为由新闻话语符号所构成的命题与人们日常生活中关于经验事实的知识或信念之间相互契合或者说具有一致性。如果新闻叙事的说法即叙述的内容不违背人们的经验知识(包括常识)或信念,新闻受众就会认为新闻事实是真实的;反之,新闻就会被认定为虚假、不真实。显然,原本在日趋媒介化的社会里越来越多地由新闻事实所构建、构成和扩展的日常经验事实(当然不限于新闻事实),反过来又被用来验证、证实新闻事实的真实性。如果说话语符号之间的融贯是内在融贯,那么,话语符号与经验事实之间的融贯则是外在融贯,但是,由于被拿来同(建构新闻事实的)话语符号相对照的经验事实及其知识(信念)本来也是话语符号建构即赋予意义(概念)及形塑理解(阐释,interpretation)的产物,话语符号与经验事实(知识)之间的融贯同样是在话语世界(亦即经验世界)内在指涉中的自我融贯。正如美国著名的新闻史专家迈克尔·舒德森所言:“客观真实意味着一个人关于世界的陈述(报道)可以被相信,如果他服从专业共同体认为合法的已经确立的规则。在这里,事实不是世界的某个方面,而是大家认同的关于世界的陈述。”由此可见,新闻事实的真实乃是一种新闻(话语)叙事或陈述的真实,归根到底是一种符号的真实。总之,可以通过符号真实即以话语符号之间及话语符号与经验事实之间的双重融贯性为标准来认定被话语建构起来的新闻事实的真实性。

新闻话语是自足的,新闻事实的意义及其实在性是内在(于新闻话语符号中)的。正如英国史学家凯斯·坦金斯(Keith Jenkins)在《历史的再思考》一书所指出的:世界/过去总是以故事的形态来到我们跟前,我们无法走出这些故事(叙述)去查看它们是不是对应真正的世界/过去。因为这些“总是现成”的叙述构建了“实在”:“……我们追捕到实在,却发现它是一个语言学上的记号,是一个概念……”事实上,作为新闻受众的人们习惯性地满足于符号的真实。这是因为,在长期的新闻媒介接触中,人们逐渐形成了一种“文本性的态度”,即基于新闻文本往往比诉诸于其所描述或报道的现实具有更大的权威性,人们倾向于拒绝与外在现实世界直接接触而去求助和信赖于新闻文本的权威。由此,“读”新闻(而非感知新闻)成为了人们接受新闻的常态。在人类高度媒介化(虚拟化)生存的今天,“电视人”“容器人”“网虫”等“媒介倚赖症”的蔓延恰好折射出新闻事实之符号真实标准的深远意蕴。

人是具有“逻各斯”(logos,语言、符号)的动物,人用话语建构了世界。同时,作为一种形而上学的动物,人生在世,每个人又都有一种自然而朴素的实在论信念———世界是实在的,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可以不承认客观事实(“客观”事实无非是由话语主观建构起来的),但不能不承认客观世界。这种外在实在论的世界观信仰(假设)或许是支持新闻客观性报道原则和指引客观性报道实践的唯一理由了。


(作者系我校传播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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